9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通知强调,坚持严格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办学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线上方式从事有偿性学科类培训。坚持协同治理,加强部门协调分工,简化工作程序。2021年底前完成对已备案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并同步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在依法获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前,现有线上机构应暂停新的招生及收费行为。通知明确,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线上培训机构,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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