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阿尔法企业(00948.HK) 公布,于2021年9月29日,卖方(Alpha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紧接完成前为主要股东及控股股东)与要约人(华得投资有限公司,即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要约人有条件同意收购销售股份,即约1.78亿股股份,总代价为约2.14亿港元(相当于每股销售股份1.2港元)。于该联合公告日期,销售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6.61%。
紧接完成前,除(i)庄女士间接持有的1400万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4.45%);及(ii)卖方持有的约1.78亿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6.61%)外,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概无持有公司股本中的任何股份或投票权。紧随完成后及于该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拥有约1.92亿股股份的权益,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61.06%。因此,要约人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就所有已发行股份(除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及╱或同意收购的股份外)提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
要约人为华得投资有限公司,即Miracle Plant Developments Limited的全资附属公司,而Miracle Plant Developments Limited由庄舜而(要约人的唯一董事)全资拥有。庄女士,M.H.,66岁,彼于2007年7月6日至2016年3月1日为亚太资源有限公司(01104.HK)执行董事及主席及于2007年6月25日至2009年4月23日担任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01060.HK)非执行董事。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1年10月5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买卖。
于买卖协议中,鉴于(i)要约价较于2021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应占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每股股份约0.48港元溢价150%;(ii)公司于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所得来自持续经营业务收入约2.681亿港元,较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增加约80%;(iii)于COVID-19疫情期间,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2021年度亏损由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约3210万港元减少约53%至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约1500万港元;及(iv)集团的业务前景及发展潜力,要约人认为要约价属公平合理。
于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中,禹铭将代表要约人根据收购守则按以下基础上提出要约,每股要约股份1.2港元的要约价。因此,要约股份总数将为约1.22亿股股份。倘独立股东悉数接纳要约,则要约人根据要约应付的总金额将为约1.47亿港元。
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股份1.18港元溢价约1.69%。
于紧接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前6个月(由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9月29日),股份于联交所所报的最高及最低收市价分別为于2021年9月29日的每股股份1.18港元及于2021年7月16日的每股股份0.66港元。
要约人拟继续经营集团现有业务。于该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并无计划向集团注入任何资产或业务或促使集团收购或出售任何资产。于紧接要约结束后要约人将对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营运进行审阅,以为集团制定长期策略,并探索其他商业╱投资机遇,以增强集团的未来发展及巩固集团的收入基础。
要约人无意将公司私有化并计划维持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要约人将向联交所承诺采取适当步骤,以确保公众持股量将继续始终不少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25%。
10月5日,截至发稿,阿尔法企业(00948.HK)涨13.56%,报1.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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