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发改委消息,自2021年10月22日国內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震荡运行,按现行国內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11月4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10月2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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