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資委、廣電總局關於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有關政策文件要求,不區分學科類、非學科類,要確保做到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台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不刊登、不播發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進一步完善廣告發佈審核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尤其注意防止以節(欄)目、「軟文」等方式變相發佈校外培訓廣告。對於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廣告内容虛假違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從重處罰。要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互聯網信息管理的重點内容,對於違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的電商平台和其他互聯網企業,要堅決依法處置。截至目前,共查辦相關違法廣告案件1570件,處罰金額30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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