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易 11月19日 - 福星股份(000926)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共同签署《应收款链平台业务合作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合同约定,福星新材料向浙商银行申请最高额人民币10,800万元的区块链应收款融资业务额度,福星惠誉为上述应收款融资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福星惠誉要求福星新材料提供反担保。(数据来源: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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