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集团控股(02221.HK)公布,于2021年11月19日交易时段后,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宜昇有限公司与投资者A(西安景行未来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最终实益拥有人为魏媛)及投资者B(张蕊)订立有关成立合营公司的合营协议。
根据合营协议,宜昇、投资者A及投资者B同意成立合营公司,註册资本为10.0百万美元(相当于约77.90百万港元)。合营公司成立后,其将分別由宜昇、投资者A及投资者B拥有62.5%、25%及12.5%。合营公司将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製造及研发环保设备、园区管理服务。为实现上述商业目的,计划由合营公司参与位于中国陕西省西安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地块的竞标,该竞标将于2022年第一季或前后举行。计划倘合营公司成功投得该地块,竞投价将由其內部资源结付。
公司及合营公司管理层与其他潜在业务伙伴一直磋商可能发展方案,惟仍未得出结论。公司认为成立合营公司为集团扩大环保业务组合提供良机,尤其是在中国內地西北部一线城市西安的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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