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集团(00689.HK)公布,于11月19日接获联交所函件,表示公司未能维持上市规则所规定之足够营运水平,以支持股份继续上市,而根据上市规则条,公司股份将须暂停买卖。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有权要求将该决定转交予上市委员会作覆核。公司已决定于本月30日或之前要求将该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进行覆核,并正拟备该要求函件。因此,公司股份将继续买卖。
告显示,联交所表示长盈的石油勘探及生产、放债及投资证券等主要业务,于过去五年持续恶化并录得亏损或仅产生小额溢利,业务表现恶化并非暂时低迷,而香港的新太阳能业务仍处于发展初期。另外,石油业务自2012年起一直恶化,处于低营运水平,并已于碳氢化合物开采权于今年3月终止后全面停止营运,而公司拟透过收购位于加拿大的一个油田项目,以及位于阿根廷的三个油田项目,以继续经营此项业务,惟所有收购均处于初步阶段,并无具体细节。
此外,放债业务及太阳能业务均处于低营运水平,并没有实质业务,加上根据上市规则,于考虑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要求时,并不包括来自证券投资的收入。长盈在今年6月30日的资产水平,可能无法让公司处于足够营运水平,以支持其继续上市。根据上市规则,假如公司股份连续18个月暂停买卖,联交所可能取消其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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