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集团(00886.HK)公布內容有关建议财务重组;清盘呈请;及申请委任临时清盘人以进行重组,根据开曼法院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开曼群岛时间)之命令,任何公司债权人可依愿就本身有关于开曼群岛之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以及本公司之整体重组计划之状况提交及送达书面资料。
开曼法院已经指示,债权人应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一)(开曼群岛时间)下午二时正前向公司之开曼群岛律师(Conyers Dill & Pearman)提交书面资料。鑑于本公告之时间,公司准备接受此后至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之延期聆讯(订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上午十时正(开曼群岛时间进行)进行)之前所收到之资料。
债权人提交之资料应在上述法院规定之限期前发送至以下电邮地址:
• Jasamine.Yung@conyers.com;及
• Roisin.Liddy-Murphy@conyers.com。
债权人之债权人身份获核实后,可要求公司提供而公司将会提供向开曼法院提交与清盘呈请及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有关之文件副本。
公司希望继续在公开和透明的基础上与债权人(及其他持份者)进行交易及合作。倘若债权人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关注事宜,谨请联络公司之投资者关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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