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物流控股(00988.HK)公布,于上周五接获一份联交所函件,通知公司其作出的决定,当中表示公司未能维持上市规则第13.24条规定的充足营运水准,以保证其股份继续上市,以及根据上市规则第6.01(3)条,将于2021年12月8日暂停公司股份买卖。
集团表示,自2016年起一直以营运商品贸易业务为其主要业务营运,有关营运水平于2020年6月管理协议到期后已降至最低,联交所对商品贸易业务并非实质业务及或并非可行及可持续存有顾虑。另外,集团的其他业务(即物流业务及石油业务)已长期处于最低营运水平,且自2016财政年度起一直录得亏损,有关情况似乎并非短暂下调或衰退。集团亦有意拓展其商品贸易业务、物流业务及石油业务以符合上市规则,然而,此等业务计画为初步计画且属一般性及欠缺具体细节。总体而言,联交所仍对集团业务并非可行及可持续存有顾虑。
公司表示仍在审阅该通函,并就此与公司的法律及财务顾问进行讨论,且将积极考虑提呈覆核要求,将判决转交上市委员会进行覆核。丝路物流董事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公司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要求上市委员会进行覆核,及倘进行覆核,该覆核的结果为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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