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景业名邦集团(02231.HK)公布,于2021年12月9日,广州意浓(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陕西信托、广州金科、目标公司(广州鑫泽集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广州景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其中包括),陕西信托同意向广州意浓及广州金科分別转让目标公司35.7%及34.3%股权。
于公告日期,紧接交易前,目标公司由陕西信托、广州意浓及广州金科分別持有70%、15.3%及14.7%。于公告日期,项目公司由目标公司全资拥有。
陕西信托向广州意浓及广州金科转让目标公司70%股权之总代价应约为人民币4.23亿元。陕西信托向广州意浓转让目标公司35.7%股权之代价应约为人民币2.16亿元。总代价将由广州意浓及广州金科透过承担陕西信托结欠目标公司之应付款项(相应金额分別约人民币2.16亿元及约人民币2.07亿元)来满足。广州意浓及广州金科各自不会就交易向陕西信托产生现金流量。
目标公司成立,旨在持有项目公司之全部股权。项目公司以进行土地开发。土地位处中国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坑贝地铁站南侧,总土地面积约为32,110平方米。土地旨在用于二类居住用地(R2)。
于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广州意浓及广州金科分別拥有51%及49%。项目公司于交易后将仍由目标公司全资拥有。因此,目标公司及项目公司均将成为附属公司且其财务资料将综合併入公司财务资料。
股权转让协议乃应陕西信托因应现行市况所提出之要求而订立。经考虑(i)估值报告、(ii)合併目标集团财务资料的财务影响及(iii)项目之开发进度后,董事认为进行交易符合集团的业务发展战略及规划并符合集团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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