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取消外资险企持股比例上限后,银保监会12月17日发布《关于明确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有关措施的通知》,大幅取消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准入限制以及降低准入门槛。《通知》共三条:第一条大幅取消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准入限制,不再要求股东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第二条进一步降低外资保险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的保险中介机构经营相关保险中介业务;第三条保险中介机构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适用“先照后证”政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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