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特能源(01799.HK)公布,集团预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未经审核归属于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亿元,而2020年度录得归属于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为人民币6.95亿元。
集团盈利的预期提升主要由于本年度较2020年同期多晶硅产品销量增加,多晶硅产品销售价格大幅增长以及集团风电、光伏自营电站规模及发电量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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