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青岛港(06198.HK)公布,于2022年1月23日,山东省港口集团、青岛市国资委、青岛港集团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
该次收购的方式是青岛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青岛港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5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收购人(山东省港口集团)。
该次收购完成后,山东省港口集团直接持有青岛港集团100%股权,通过青岛港集团间接持有青岛港的股份数量为36.20亿股(55.77%股份)。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委托山东省国资委管理其合计持有山东省港口集团的100%股权,山东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更加注重经略海洋”、“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重要精神,深入推动山东省沿海港口高质量发展、打造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海洋强省,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山东省港口集团,作为统筹山东省港口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港口一体化发展的投融资和市场运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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