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石文化(01740.HK)公布,董事会最近接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与传票有关的民事起诉状涉及收回因一名联合投资者与原石文化(集团的综合联属实体之一)就製作电视剧订立的联合投资协议产生的未付所得款项。根据民事起诉状,该联合投资者要求原石文化支付其因联合投资电视剧而产生的应占所得款项人民币 1134.37万元及滯纳金人民币794.63万元。董事会亦发现,存放于集团三个银行账户总额达人民币180.37万元的款项已因上述索偿被中国法院冻结。
公司目前正在就该索偿寻求法律意见,以评估其利弊及对集团的影响,以及公司为回应该索偿应采取的潜在法律行动。同时,公司亦正在与该联合投资者联络以寻求解决该索偿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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