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联合公布《第三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名单》。根据专家意见,原则同意河北、內蒙古等省份所报的24个项目方案,将其作为第三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要求相关方面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并建成投用,同时持续深化实质性合作,让广大群众尽快享有公平可及的高水平医疗服务。
根据项目筹备和推进情况,将部分暂不能达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要求,但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纳入“辅导类”名单,作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储备项目纳入下一批评估范围。此外,经评估,将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辽宁医院等3个试点项目纳入“警示类”名单,将予以重点关注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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