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格林美(002340.SZ)公告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4.78亿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GDR发行数量不超过4783.52万份。转换比例调整的,GDR发行数量可相应调整。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可到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GDR背后的国际化战略
格林美主要通过回收处理废旧动力电池、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废塑料与镍钴锂钨战略资源,通过再造镍钴钨、铜铁铝、金银铂等金属资源以及制造镍钴钨粉体材料、改性塑料、镍钴锂新能源材料等高技术材料来实现销售和盈利。
2016年以来,公司从单纯的收废物造资源升级为制造新能源材料,废物回收业务销售收入比重由2016年的73.48%下降为2021年的28.87%。以动力材料三元前驱体和3C数码材料四氧化三钴为主体的新能源材料业务销售规模占总销售规模比重约70%。
2021年,公司核心产品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体材料出货量超过91000吨,同比大幅增长近120%,相比2019年出货量增长51.58%,位居全球市场前二;3C电池材料四氧化三钴出货量约16000吨,同比增长近4.14%,相比2019年出货量增长60.42%,占全球四氧化三钴供应量的16%以上,稳居全球市场前二。
晋级为全球新能源材料供应商的格林美将国际化设为公司重要发展战略,新能源政策较好的欧洲成为其重要目标。公司在2021年财报披露,计划于2022年在欧洲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工厂,构建面向全球的动力电池回收产业体系,跑步大幅拉开与行业的差距。
为深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满足欧盟新能源产业发展对材料制造本土化要求,2022年5月,格林美和匈牙利驻上海总领事馆签署《新能源汽车用高镍前驱体生产及报废动力电池循环回收项目合作备忘录》,格林美将在匈牙利进行新能源汽车用高镍前驱体生产及报废动力电池循环回收项目投资,在匈牙利打造欧洲领先、世界标准的新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实现三元前驱体材料在欧洲的本土化制造,满足公司下游ECOPRO、优美科等国际客户欧洲市场的供应需要。
公司在欧洲发行GDR也将深化这个战略,有助于公司利用海外资本市场推进海外镍资源与动力电池材料项目布局以及稳固海外市场,提升公司全球信誉与行业竞争力。本次发行GDR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持公司海外镍矿项目生产运营、海外电池材料项目开发等,推动公司国际化布局及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同时未来布局欧洲也能满足优美科和巴斯夫的供货需求。
不过同时公司表示,本次发行GDR并上市尚需取得瑞士证券监管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批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瑞士成主要目的地
为进一步便利跨境投融资、促进要素资源的全球化配置,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2022年2月,证监会对《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沪伦通监管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名称定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
修订后的版本将深交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纳入,拓展了适用范围。此外,GDR境外证券交易所也将不再仅限于伦交所,还拓展到瑞士、德国等欧洲主要证券市场。
沪伦通规则修订后,极大增加对A股上市公司的吸引力,同时,也为A股上市公司提供继定增、港股IPO之后又一种融资渠道。
新规之后,三一重工(600031.SH)成首家公告拟境外发行GDR并上市的公司。
2022年3月,三一重工(600031.SH)公告表示,为拓宽公司国际融资渠道,满足国际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球品牌影响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国际化战略,公司拟境外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作为全球领先的工程机械制造商,三一重工的挖掘机械、混凝土机械全球市场份额第一,起重机械等工程机械在全球市场份额快速提升。
本次在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所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国际化业务。三一重工当前正处于国际化快速发展阶段,公司计划将持续加大海外市场,特别是欧美市场的资源投入、渠道建设等,包括大幅增加服务人员、建设智能化灯塔工厂、加强海外人力资源建设等。
继三一重工之后,越来越多A股上市公司准备在境外发行GDR,包括国轩高科(002074.SZ)、杉杉股份(600884.SH)、乐普医疗(300003.SZ)、科达制造(600499.SH)、明阳智能(601615.SH)、格林美(002340.SZ)、方大炭素(600516.SH)、健康元(600380.SH)等。
上述企业中,科达制造选择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计划,申请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除明阳智能选择登陆伦交所外,其余公司均计划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市场预计,第一批中瑞通GDR或将在今年7月发行。
瑞士是全球金融中心之一,长期以来以跨境私人资产管理驰名。瑞士银行高水平的融资和配售能力、以及瑞士中立国等身份,使得瑞士证券交易所在全球吸引力增加。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趋势不变
2018年,为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证监会发布《沪伦通监管规定》,目前已有中国太保、长江电力、华泰证券和国投电力4家上交所上市公司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共计58.4亿美元,对拓宽双向融资渠道、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而新规下的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拓宽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合作范围,不再局限于原“沪伦通”业务的实施主体上交所,深交所也可按照相关规则参与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境外证券交易所也不再仅限于伦交所,瑞士和德国上市地也成为企业新选择,充分彰显出我国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改革的开放性与创新性。
业内人士认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是继深港通、沪港通之后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促进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同时持续对《沪伦通监管规定》持续修订,也是中国资本市场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的例证。
2022年3月召开的国务院金融委会议提出,中国政府继续支持各类企业到境外上市。同时证监会也表示,抓紧推动企业境外上市监管新规落地,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保持境外上市渠道畅通。
GDR实践和政策进一步表明,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趋势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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