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商汤-W(00020.HK)公布,为促进集团于中国的进一步AIDC营运,于2022年11月22日,深圳乐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营运公司(上海商筹科技有限公司)及/或个人股东(杨帆及马堃)订立一系列新合约安排。营运公司将主要于中国从事经营AIDC。
营运公司拟进行的AIDC业务被视为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属于中国工信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中国《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项下的“增值电信服务”范围。因此,根据中国法律,经营有关业务须取得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IDC许可证),且于11月22日,营运公司已申请IDC许可证。
集团相信,通过订立新合约安排(而非根据现有合约安排设立新附属公司)于中国进行集团的新AIDC营运,集团能更有效地分隔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营运各AIDC可能产生的任何潜在责任,从而有助集团更好地保护其透过营运公司所持有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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