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实施阶段性支持工业经济运行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扩大救治类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能力。将承担ECMO、呼吸机、制氧机、经鼻高流量湿化治疗仪、抗新冠病毒药物、丙种球蛋白(IVIG)等生产任务的企业列入白名单予以重点支持,全力协调保障白名单企业及其核心供应商企业连续生产。组织金融机构与白名单企业对接,全力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鼓励白名单企业扩大相关产线技术改造投资,对企业2022年12月1日到2023年3月31日期间购买的设备,按照不超过设备投资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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