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其中明确,统一规范计重设备合理误差认定标准。通行高速公路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统一由出口收费站负责对车货总重进行认定。考虑到称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车货总重超限超载幅度未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称重设备检定,公示检定合格证。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