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优化锂电池产业区域布局。以广州、深圳、惠州、东莞为重点建设珠江口东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以肇庆、江门、珠海、中山为重点建设珠江口西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以佛山、韶关、江门、清远为重点建设正极材料集聚区;以深圳、惠州、东莞、湛江为重点建设锂电硅碳负极材料集聚区;以珠海、佛山、肇庆、东莞为重点建设锂电隔膜生产制造基地;以惠州、珠海为重点建设电解液专业园区;以梅州、韶关、惠州为重点建设铜箔、铝箔、聚偏二氟乙烯膜等辅助材料集聚区;以广州、深圳、惠州、东莞、肇庆为重点建设储能控制产品及系统集成、先进装备制造集聚区;以珠三角为核心,韶关、汕头及深汕特別合作区为支点建设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区。结合资源稟赋、技术优势、产业基础、人力资源等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市建设国家锂电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推动瑞庆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亿纬锂能、欣旺达、鹏辉能源、璞泰来、贝特瑞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积极引进国內外锂电龙头企业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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