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严禁随意扩大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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