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金地集团公告,公司和福田建设拟将各自持有的深圳市金地新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51%和49%股权全部转让给福田投控,同时,福田投控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用于偿还公司和福田建设的股东借款。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定价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公司应收取的总交易对价约32.51亿元。福田投控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7.79%,是公司的关联法人。项目公司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金地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二期项目的实施主体,该城市更新单元共分为8个地块,其中,01地块、02地块及03地块合称为“环湾城项目”。(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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