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对《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经2023年11月29日交易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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