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四次排除延期清单,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7号)中的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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