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其中提到,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加强询报价行为监管,研究建立网下专业投资者“白名单”制度,对频繁高报价机构从严采取资格限制等措施。(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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