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答记者问。问:《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提出,“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请问将如何调整?
答:为落实《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的有关意见,进一步加大网下投资者报价约束、引导理性报价,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现行业务规则和行业倡导建议明确,最高报价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3%,实践中一般选择按照1%的剔除比例执行。为进一步加大网下报价约束,科创板将试点统一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上交所将在后续科创板新股发行与承销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执行前述安排的情况予以关注。(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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