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自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在深化金融改革方面,一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配合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和科创板改革,升级“浦江之光”行动。二是开展债券业务创新,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统一对外开放。三是完善期货及衍生品产品序列,建设全国性大宗商品流通领域基础性平台。四是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在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方面,一是按照统一部署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二是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三是深化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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