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8月27日消息,据溧阳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为了偿还信用卡欠款,待业的小吴(化名)不惜铤而走险,与“洗钱公司”合作倒卖虚拟货币从中渔利。经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2024年7月26日,小吴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3年12月22日,溧阳市公安局中关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被人以“刷单”的方式诈骗3830元。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查明,其中2520元打入了小吴的银行卡内,随即依法传唤小吴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查,小吴为帮助不法分子洗钱而使用的银行卡账户中,总流水为13笔,共计2.5万余元,个人非法获利5000余元。7月11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小吴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7月26日,溧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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