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证监会9月16日发布,香港证监会与涉事各方达成和解,透过简易程序解决在香港高等法院针对他们的法律程序。三名答辩人(吴国辉、廖天立及李敏滔)同意向康佰控股有限公司支付约1.92亿元的赔偿,以分发予该已除牌公司的独立公众股东。和解建议须经法院批准后方可作实。法院已定于2025年4月2日就各方的和解建议进行聆讯。如获批准,这将成为已除牌公司以特別股息的方式向独立少数股东支付的历来最高赔偿额。
作为和解的一部分,待法院批准后,该三名答辩人将向康佰支付约1.92亿元的赔偿。康佰同意以特別股息的方式向其股东分发全部赔偿额。此外,合共持有24.4%康佰股份的两名股东承诺交回其有权收取的特別股息,以重新分发给独立公众股东。如果法院批准和解方案,独立公众股东将收取每股0.066元,较康佰于暂停股份买卖前的最后收市价高2.75倍。
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女士表示:“这是此类和解的首例,使康佰少数股东能够直接从不法分子支付的赔偿金额受惠。我们一直竭力维持市场的公义秩序,为少数股东讨回公道,并使违法者付出代价。”
法院已定于2025年4月2日进行聆讯,以听取各方的和解建议及就事实陈述书作出的陈词。有关法院裁决的最新消息,包括赔偿及特別股息分发的裁决,将会适时发布。证监会提醒股东及投资大众于买卖康佰的股份时应审慎行事。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