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东方集团(00581.HK)公布,于2024年10月16日,公司与公司的主要股东ArcelorMittal订立上游合营企业协议,据此公司及/或ArcelorMittal有条件同意成立上游合营企业,以从事生产热轧基板及由合营企业伙伴们共同决定的其他产品;及下游合营企业协议,据此合营企业伙伴们有条件同意成立下游合营企业,以从事生产新能源软磁材料产品。
于完成成立合营公司后,公司及ArcelorMittal将各自拥有各合营公司的50%权益。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预期,合营公司于其成立后将不会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不会作为公司的附属公司于集团的财务报表中合併入账。
上游合营企业的主要业务应为于中国设计、建造及营运热轧生产线,以生产将供应予下游合营企业的热轧基板,以及由合营企业伙伴们共同决定的将于公开市场上销售的其他产品。合营企业伙伴们有权代表上游合营企业,就上游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有关上游合营企业利益的任何优待,与主管政府部门订立投资协议。
下游合营企业的主要业务应为于中国设计、建造及营运制造厂房,以生产针对中国市场多个领域的新能源软磁材料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工业电机、家用电器及发电领域。ArcelorMittal有权代表下游合营企业,就下游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有关下游合营企业利益的任何优待,与主管政府部门订立投资协议。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