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预制菜生产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预制菜食品安全。《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生产许可管理章节明确了预制菜生产许可条件、许可范围、许可类别和审查方案。这些情形不纳入预制菜许可范围:现制现售的预包装菜肴;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等主食类产品;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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