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4月2日,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會十二題:推動在港設立家族辦公室》提問答覆:立法會於2023年五月通過《2022年稅務(修訂)(家族投資控權工具的稅務寬減)條例草案》。由單一家族辦公室在香港管理,並符合2.4億港元的最低資產門檻及實質活動要求的家族投資控權工具,其合資格交易可獲豁免繳付利得稅。政府一直與業界保持溝通,以評估稅務優惠措施的成效,並在2025至26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公布進一步優化有關基金、單一家族辦公室和附帶權益的優惠稅制的建議,包括拓寬免稅制度下「基金」的定義、增加基金及單一家族辦公室享有稅務寬減的合資格交易種類、優化私募基金分發附帶權益的稅務寬減安排等。政府已就優化優惠稅制的措施完成業界諮詢,並正就收集到的意見與金融監管機構商討相關優化措施,預期在今年內制訂具體方案,並於2026年把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如獲通過,有關措施可於2025/26課稅年度起生效。
如單一家族辦公室並非在香港經營受規管活動的業務,便無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申領牌照。根據投資推廣署委聘的顧問於2024年3月公布的研究結果,估計在2023年底約有2700間單一家族辦公室在港營辦,當中超過一半由資產超過5,000萬美元的超高淨值人士成立。同時,投資推廣署的家族辦公室團隊自2021年6月成立至2025年2月底已協助超過160間家族辦公室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包括135間於單一家族辦公室利得稅豁免制度生效後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的家族辦公室),當中包括98間單一家族辦公室及63間聯合家族辦公室。現時有約150間家族辦公室表示正準備或已決定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按地區表列如下:
投資推廣署會積極透過舉辦不同形式的投資推廣活動(例如圓桌論壇、研討會、與投資者會議、傳媒訪問和外訪等),接觸並鼓勵更多高淨值人士(包括內地高淨值人士)在港設立家族辦公室。另一方面,現時內地投資者可透過各項「互聯互通」安排在港投資。政府積極推動進一步擴容增量措施,包括在2024年2月起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以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降低南向通的參與門檻、擴大參與機構範圍、擴大合格投資產品範圍,以及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等。政府會繼續與內地金融管理部門就不同的跨境資金匯劃安排進行討論,包括如何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提供更多便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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