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4月18日,據深圳市商務局網站發佈,深圳市商務局17日印發《深圳市直播電商基地(園區)認定管理辦法》。其中提出, 申請認定為直播電商園區運營主體應為依法登記注冊的並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區,下同)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且成立兩年以上;建築面積不少於10000平方米,其中直播電商企業及直播電商服務企業使用面積佔比60%以上(直播電商企業使用面積佔比50%以上);入駐直播電商企業和直播電商服務企業不少於20家;園區應具備基礎的專業服務、公共服務、金融服務、人才服務等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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