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3月25日,香港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提出的法律程序中,向四名涉嫌操縱嘉藝控股有限公司(嘉藝)股份的人士發出臨時強制令。
根據法庭的命令,該四名被指稱曾在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5月15日期間操縱嘉藝股份的嫌疑人,被禁止處置或處理在他們擁有的某些不動產及證券、銀行和保險帳戶內的資產,將該等資產的價值縮減或調離香港,以約2.19億元為限。
該臨時強制令確保,在法庭裁定涉嫌操縱者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條文的情況下,將有資金可供使用以履行法庭日後作出的任何命令,包括向案中受影響的投資者作出賠償。有關命令維持有效,直至證監會根據第213條提出的法律程序有所裁定或法庭作出進一步命令為止。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 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