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0月23日,香港金管局今日宣佈,指定12間銀行作為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的一級流動性提供行,為期兩年,於現時指定期結束後即2026年10月27日起生效,並增加一級流動性提供行安排下可提供的人民幣流動性總額。

一級流動性提供行的遴選按照多項準則,包括提供離岸人民幣資金及進行離岸人民幣市場莊家活動的能力,以及對利用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承諾。上述指定生效起,一級流動性提供行的人民幣回購協議安排總額將由200億元人民幣增加至220億元人民幣。是次擴大一級流動性安排將提高對離岸人民幣流動性支持及有助鞏固提升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
香港金管局不時檢討計劃的運作及一級流動性提供行的表現,並考慮是否有需要優化,包括調整一級流動性提供行的數目及回購協議的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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