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控股(01420-HK)公布,该公司就2017年12月11日发出收购公布作进一步交付。由于若干条件于经延长最后截止日期尚未获达成,故收购协议已告失效,并于经延长最后截止日期及其后不再具有任何效力,惟条款3.4、8、10、17及19除外。根据收购协议之条款,卖方须于七个营业日内向买方退还首笔按金6000万人民币且不计利息,收购协议之约各方概不得就收购协议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索偿。
该公司于去年底公布向独立第三方收购一幅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之商业用地,交易金额3.8亿人民币(约4.52亿港元),包括现金1.35亿人民币;及发行2.45亿人民币三年期2%承兑票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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