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国土委3日公告称,《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关于“密度分区与容积率”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居住用地方面,位于“密度三区”的基准容积率由修订前的2.8调高到了3.0,容积率上限则由5.0调高到了5.5。而商业服务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则由此前的设置了容积率上限,修订为不再设容积率上限,只保留了基准容积率。这也意味着,深圳未来在产业、居住、商业等方面都将向天空争取更多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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