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近日发布《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信息备案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改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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