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彩星集团(00635-HK)公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东应占盈利5.206亿元,同比升84.49%。每股盈利25.74仙。建议派发第二期中期息1.5仙,特别息1.5仙。并将于4月3日向于2019年3月19日名列该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付。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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