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下一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战斗。一是遏制增量,对没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融资。二是化解存量,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目前来看,化解存量状况比较好。三是推动转型,推动融资平台公开透明。对债务的管理,预算法有严格的规定。第四是监督问责,终身问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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