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谴责中银国际证券,并罚款1000万元,指中银国际证券在销售投资产品手法有内部系统同监控缺失。
证监会经调查发现,中银国际证券在销售及分销投资产品时,未有遵守有关客户风险分析、产品尽职审查及合适性评估多项监管规定。
证监会发出新闻稿指出,中银国际证券尤其没有:在某些个案中适当地评估及厘定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水平和投资策略;确保向客户作出的投资建议及/或招揽在所有情况而言都是合理地适合的;确保客户有足够的净资产去承担因买卖衍生产品及/或进行杠杆式交易而可能招致的风险和损失;就某些投资产品进行适当而充分的产品尽职审查;及实施及维持充足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和系统,藉以勤勉尽责地监督向客户作出的投资产品销售及分销,并确保有关监管规定获得遵守。证监会在厘定罚则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当中包括∶
证监会识别出的众多关注事项显示,中银国际证券在整体投资销售和谘询业务方面的系统和监控措施存在系统性缺失;中银国际证券已采取补救措施,加强其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框架;中银国际证券与证监会合作解决其提出的关注事项;及中银国际证券将实施加强的投诉处理程序,以检视该公司在销售和分销投资产品方面的客户投诉。
证监会特别指出,在某些个案中,公司未能适当评估及厘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水平及投资策略;未能确保向客户作出的投资建议或招揽,在所有情况而言都是合理适合;未有确保客户有足够净资产以承担因买卖衍生产品或进行杠杆式交易,而可能招致的风险及损失;未有就某些投资产品进行适当而充分的产品尽职审查,以及未有实施及维持充足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和系统,藉以勤勉尽责地监督向客户作出的投资产品销售及分销,并确保有关监管规定获得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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