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龙光地产(03380-HK)公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约销售额增加65.4%至人民币718.03亿元,其中权益合约销售额为人民币700.64亿元;收入增加59.4%至人民币441.369亿元;毛利额为人民币148.869亿元;股东应占利润82.88亿元,同比升27%;年内溢利增加28.4%至人民币89.959亿元;拟派末期股息每股40港仙及特别股息每股7港仙,连同总中期股息(包括特别股息)每股28港仙,合共为每股75港仙。
2018年,公司继续在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发挥其市场优势,取得不俗的销售业绩。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实现合约销售约人民币718.03亿元,较2017年大幅度上升了约65.4%,2018年的合约销售中,深圳区域、大湾区其他区域、南宁区域、汕头区域、新加坡及其他区域占比分别约为34.4%、26.0%、 24.5%、7.2%、4.7%及3.2%。主要合约销售来自于大湾区及南宁区域。其中深圳区域的销售主要来自位于深圳地铁4号线红山站地铁上盖项目龙光 • 玖钻、龙光 • 玖龙玺及位于深圳光明新区的龙光 • 玖龙台等项目。南宁区域的销售贡献则主要来源自南宁 • 玖龙台及南宁 • 玖誉湖项目。于2019年,深圳的龙光 • 玖龙台及惠州的龙光城将继续推售新一期货源。预计该等项目将为集团带来理想的销售业绩,由于该等项目土地成本较低,售价符合公司预期,因而未来将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收入及盈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物业销售收入约为人民币388.044亿元,较2017年物业销售收入人民币266.421亿元增长约45.7%,占集团收入总额约87.9%。于2018年,交付面积(不包括车位)比2017年的2,293,611平方米减少约18.8%至 1,862,470平方米。于2018年,集团的物业销售收入分别来自深圳区域、大湾区其他区域、汕头区域、南宁区域及其他区域,占比分别约为56.0%、24.3%、6.3%、13.0%及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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