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福莱特玻璃(06865-HK)公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收益约30.40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同比增长约2.20%;公司股东应占年内利润约4.22亿元,同比减少约4.0%。每股盈利22.83分,建议派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4.5分。
此外,集团于2018年的毛利及毛利率分别为7.91亿元及26.0%,较2017年的8.26.1亿元及27.8%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受531政策的影响,光伏玻璃的销售价格下降;及能源成本及部分原材料成本上升所致。
受到531政策的影响,下半年光伏玻璃平均销售价格下降20%以上,但由于集团新产线的投产销售的增加抵消了光伏玻璃价格下降对集团的光伏玻璃销售收入影响,故2018年光伏玻璃销售收入较稳定。浮法玻璃因受在线低辐射玻璃窑炉技改因此降低了销售,销售收入下降约46.9%。就工程玻璃板块而言,得益于低幅射玻璃产销量的大幅增长,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收入为3.95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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