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消息,“4+7”带量采购试点执行进入倒计时。按此前国家医保局部署,到2019年3月底,“4+7”带量采购应全面落地执行。同时,随着首轮“4+7”试点城市带量采购的落地,更大范围的带量采购有望跟进。截至目前,11个城市均已下达相关文件,明确具体执行时间与细则。其中,从3月25日起,西安带量采购试点正式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并同步执行医保支付标准。上海、深圳、天津、重庆等地试点已于20日前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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