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新建冲击地压矿井;分类处置存量冲击地压矿井;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进一步压减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力争到2021年底,全国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减少至800处以内。其中,2019年基本退出以下煤矿:晋陕蒙宁等4个地区30万吨/年以下、冀辽吉黑苏皖鲁豫甘青新等11个地区15万吨/年以下、其它地区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的30万吨/年以下“僵尸企业”煤矿;30万吨/年以下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煤矿;强化冲击地压防治科技支撑和投入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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