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泰山石化(01192-HK)公布,董事会收到一份由一名公司的主要股东(要求人)根据公司细则作出日期为2019年6月3日的书面要求,要求人于要求通知内要求董事会召开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藉此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普通决议案:1.罢免陈炳炎作为执行董事及担任公司任何董事会委员会之任何职位,自股东特别大会日期起生效。2. 罢免滕越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股东特别大会日期起生效。要求人并无于要求通知内交待建议罢免董事之理由。
于要求通知送达之日,据公司所悉,要求人实益拥有7.92亿股,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6.09%的股份权益。
董事会现正就应采取之适当行动寻求意见。待该要求通知取得必要意见后,董事会将处理要求通知所载事项,并于适当情况下,将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要求通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详情的通函,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委任表格适时寄发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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