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券商中国6月18日消息,各地证监局已向券商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各家券商按照监管部门制定的《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正在进行分类评价自评工作,需要在6月25日前将自评结果报送监管部门。
本次自评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新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加分项;二是针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能力专项评价指标自评加分的,监管将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三是,在扣分项中着重强调券商需“如实标注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情况,并提交具体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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