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7月5日表示,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规定,重启内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
常德鹏介绍,规定包括了几方面内容,一是推动证券公司分类管理,支持差异化发展,区分专业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二是穿透核查股权结构;三是内外结合实现全程监管,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责任人。配套规定一是明确设立证券公司、变更股权等事项的申报文件要求;二是明确了实施股权规定的过渡期安排,给予了5年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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