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青岛港(06198-HK)公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9年5月17日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4.911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9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6467亿元。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进行派发。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4173元。
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7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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