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安徽省国资委于5月31日与中国宝武签署协议。根据协议,当协议生效及在交割时,安徽省国资委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马钢集团51%股权。马钢集团馀下的49%股权将继续由安徽省国资委持有。交易生效后,中国宝武从而间接控制马钢集团所持马鞍山钢铁的H股(00323-HK)45.54%。
香港证监会旗下收购及合并委员会裁定,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继续进行以零代价向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徽省国资委)取得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益的建议交易,中国宝武就《收购守则》下的全面要约责任不会获授予宽免。
马钢今早发出公布,指中金代表宝钢按每股2.97港元提出可能强制性现金要约,要约价较2018年12月31日股东应占经审计每股资产净值约4.18港元折让约28.95%,较昨日收市价有溢价约1.37%。
宝钢拟于可能H股要约结束后维持已发行H股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公布交代进行股权划转的理由及中国宝武对该公司的意向,股权划转为符合中国政府通过整合及重组钢铁生产商,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以促进钢铁业发展及实施行业结构改革政策的倡议的一部分。主要目标为整合及优化中国宝武与该公司之间的钢铁生产业务,以提高中国钢铁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从而提高经扩大中国宝武集团在全球市场的整体竞争力。有关重组亦符合中国政府正在进行的国有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国务院于2016年9月发布的一份指导意见,到2025年,中国钢铁行业前十名企业应实现中国整体钢铁行业总产能60%以上的集中产能。此外,前十大企业应包括中国钢铁行业至少三至四家企业集团,每家企业集团的生产能力至少为8000万吨。交割后,股权划转将可令经扩大中国宝武集团达到至少8000万吨产能的目标。正是在该背景下,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支持下,安徽省国资委与中国宝武订立股权划转协议,以实施及支持中国钢铁行业长期发展的总体政策及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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